2025年7月15日,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关于开展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相关药品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标志着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正式启动。相关情况如下:遴选结果:经过三阶段筛选,55个品种纳入第十一批集采报量范围。包括达格列净口服常释剂型、二甲双胍恩格列净片(I)等降糖药,阿莫西林克拉维酸口服液体剂、头孢唑肟注射剂等抗菌药物,还有抗过敏药物地氯雷他定口服液体剂等,覆盖注射剂、口服液、颗粒等多种剂型。填报时间:自2025年7月16日起,国家医保服务平台面向企业开放信息填报通道,7月31日16:00停止填报。截至7月31日17:00审核通过的各厂牌药品信息将作为本次医疗机构填报需求量的选择范围。采购规则:总体将坚持“稳临床、保质量、防围标、反内卷”的原则。坚持“集采非新药、新药不集采”,集采药品为临床使用成熟的“老药”。新增对企业质量管控能力的要求,药监部门将对中选企业检查和产品抽检“全覆盖”。报量规则优化:医疗机构可选择按具体品牌报量,若报量企业中选,可直接成为该医疗机构的供应企业。原则上要求医疗机构对每个品种的报量总数不低于实际使用量的80%,可根据实际情况下调报量。将医疗机构报量的60%—80%作为约定采购量,特殊品种适当降低带量比例。竞价规则优化:继续对企业价差作出一定控制,但优化价差计算方式,不再简单以最低报价作为参照。同时,探索引入“首告从宽”机制,防范围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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