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采购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实施解析2025年9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标志着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的本国产品政策进入规范化、精细化实施阶段。该政策通过三重认定标准、差异化支持措施和国际化协调机制,构建了兼顾产业保护与市场开放的制度框架,既符合国际通行惯例,又立足中国产业发展实际。## 政策核心内容与制度设计 本国产品的三重认定标准该政策创新性地采用"地理属性+价值属性+关键属性"的三维认定体系,实现了对传统原产地规则的升级与超越:地理属性标准:要求产品在中国关境内实现从原材料到成品的属性改变,且明确排除了包装、贴牌、简单分装等非实质性加工行为。对于组装类产品,需提供采购合同、生产记录等完整溯源材料;对于钢材、陶瓷等基础工业产品,以生产厂址作为核心判定依据。价值属性标准:引入组件成本占比要求,规定产品国内组件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需达到行业特定标准。在具体比例未明确前(2026-2030年过渡期),暂以"境内生产"作为视同本国产品的依据。成本核算采用二级组件追溯法,即直接构成产品的一级组件若为境内生产,其全部成本可计入国内成分。关键属性标准:针对芯片、高端装备等战略产品,额外要求关键组件国产化和核心工序境内完成。财政部将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特定产品目录,例如新能源汽车可能被要求电池电芯、车载芯片等关键部件的境内生产比例。 适用范围与支持政策政策适用范围聚焦《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同时剔除了房屋构筑物、文物、农林产品等特殊品类。支持措施主要通过价格评审机制实现:单一产品优惠:当本国产品与非本国产品同台竞争时,对本国产品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后再参与评审。例如,报价100万元的本国产品与报价80万元的进口产品竞争时,经扣除后本国产品等效报价为80万元,形成公平竞争基础。混合采购优惠:若采购包中本国产品成本占比超80%,则该供应商全部产品可享受20%价格扣除。此设计鼓励供应商构建本土化供应链,例如IT集成项目中若国产硬件占比达标,配套软件也可享受优惠。资格平等保障:明确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平等享受政策支持,禁止以股权结构、投资者国别等设置歧视性条件。例如,特斯拉上海工厂生产的电动汽车与比亚迪产品可同等享受价格优惠。## 政策实施机制与争议解决 全流程管理规范政策建立了从采购文件编制到合同履约的全链条管理体系:证明文件要求:供应商需提交《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无需额外提供其他证明材料。采购人需随中标结果同步公告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虚假声明将按《政府采购法》追究责任,包括罚款、列入失信名单等。成本核算规则:采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核算基本规则》,明确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的分摊方法。例如,进口芯片在中国境内焊接加工形成的电路板,其加工费用可计入国内组件成本。过渡期安排:2026-2030年为政策过渡期,期间仅需满足境内生产要求即可享受优惠。2030年后将分行业实施成本占比标准,各行业设置3-5年缓冲期,避免对现有供应链造成冲击。 争议处理机制针对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争议,政策设计了分级处理路径:生产地争议:组装产品需提供采购合同、生产记录等溯源材料;基础工业产品以厂址标注为准。例如,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完成实质性加工的产品,可认定为境内生产。成本占比争议:供应商需提交会计核算数据、采购发票等证明材料,财政部门将依据成本核算规则进行复核。第三方审计机构可受委托开展专项核查。关键组件争议:采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供应商需提供关键工序的境内完成记录,如芯片制造的光刻工序检测报告。## 国际比较与政策创新 全球政策实践镜鉴主要经济体的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政策呈现差异化特征,我国政策在国际坐标系中定位清晰:美国:采用阶梯式加价机制,国防部采购中外国产品最高需加价50%,同时要求钢铁产品国内成分占比不低于95%。相比之下,我国20%的价格扣除力度更为温和。欧盟:在公用事业领域赋予成员国"成分拒绝权",可拒绝外国成分超50%的投标。我国政策未设置绝对禁止条款,而是通过价格杠杆实现调控。以色列:要求外国中标企业将35%合同金额用于本地投资。我国政策则聚焦产品本身属性,不附加投资要求。 制度创新亮点我国政策在吸收国际经验基础上实现了多维度创新:规则集成创新:融合"原产地+成本比例+关键组件"三重标准,超越了单一规则的局限性。例如,半导体设备采购既要求境内组装(原产地),也要求核心零部件国内成本占比(价值属性),同时核查光刻工序是否境内完成(关键属性)。动态调整机制:建立5年标准完善期和3-5年行业过渡期,可根据产业发展情况调整成本占比要求。例如,光伏产业若实现技术突破,相关产品的国内成分要求可适当降低。开放兼容设计:明确国际条约优先原则,若我国加入GPA或CPTPP,将按协定对成员国产品予以豁免。这一设计为制度型开放预留了空间。## 实施影响与应对建议 对市场主体的影响政策实施将重塑政府采购市场竞争格局:企业机遇:本土供应链企业有望获得更多订单,例如国产服务器厂商在政府数据中心采购中的份额可能提升。外资企业可通过本土化生产享受政策红利,如宝马沈阳工厂产品可平等参与公务用车采购。挑战应对:跨国企业需调整供应链布局,可能将更多组件生产线转移至国内。中小企业则需加强成本核算能力,确保符合优惠条件。 实施保障建议为确保政策落地见效,需从多个维度构建支撑体系:企业层面:建议建立供应链溯源系统,完整记录组件采购、生产加工等环节信息;提前研究行业成本占比标准,布局关键组件国产化。监管层面:财政部门需开发成本核算核查系统,引入区块链技术实现生产记录存证;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及时解决标准执行中的行业特殊问题。国际协调:主动参与GPA谈判,推动建立符合发展中国家利益的本国产品规则;加强与"一带一路"国家的政策对接,形成政府采购规则共识。该政策的实施将在保护本国产业、保障供应链安全与维护市场开放之间取得平衡,为全球政府采购制度创新提供中国方案。随着标准体系的逐步完善,我国政府采购市场将更加规范透明,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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